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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发布日期:2020-05-22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 〔202014号)等文件规定,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和学校实际情况,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形式

经省教育厅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将以网络远程的形式开展。

二、复试时间

我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和申请调剂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方式和时间一致。复试时间为:61日至65日分批次开展,具体安排见《贵阳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指南(考生版)》,如有变动以培养点通知为准。

三、复试平台

我校的网络远程复试采用具有“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功能的“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软件。选择“阿里钉钉”作为备用远程复试平台,

四、复试录取细则

各培养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细则,并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

五、调剂工作

按照《贵阳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执行。

六、资格审查

(一)按《贵阳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指南(考生版)》中要求提交材料。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予修改。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及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都不得进入复试名单。

七、复试

(一)各培养点按学科特点随机抽取5名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组长一般由教授担任。各复试小组在指定的校内统一集中场所进行复试。

(二)同一小组面试考官安排在同一场所,共同使用一台电脑,不得携带手机进入复试现场,复试全程不得随意离开考场。各复试小组可统一安排必要的休息时间。

(三)复试主要包括专业课测试、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英语综合能力测试(同等学力须加试)。

1.专业课测试。专业课测试采用开放性试题,在面试环节进行。各培养点根据学科领域特点自行确定具体题型,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获取题目后,按要求作答。专业课测试科目与招生章程中公布复试科目一致;调剂生初试科目如与我校专业课复试科目相同,由培养点另行确定复试科目并及时告知考生。

2.面试。面试由考生抽题作答,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全过程录音录像。面试全程由各复试小组负责考核。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在面试中进行。

4.英语综合能力测试。英语综合能力测试在面试中进行。

5.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采用提交专业小论文方式进行,具体要求由各培养点自行确定并公布。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低于60分(不含60分)不予录取。

(三)复试费100/人。缴费后因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参加复试的,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回。

八、复试比例及成绩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复试成绩总分200分,其中专业课测试60分,面试10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20分,英语综合能力测试20分。其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九、考生复试前准备

(一)提前学习《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与《贵阳学院远程网络复试考场规则》,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

(二)按照《贵阳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指南(考生版)》要求,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及应考环境。

(三)按照报考学院要求,提前参加复试系统模拟演练,确保应知应会、熟练掌握。

十、体检

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考生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于619日前提交拟录取培养点,体检合格者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十一、录取工作

()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进行录取,如两名或两名以上考生总成绩相等,则按复试成绩高者,名次列前。若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则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 +(复试总成绩÷2)×50%

()我校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管理处统一公示,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或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查通过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在录取检查中对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规定拟录取的考生,将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二、申诉渠道

为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设立举报信箱及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如发生违纪、违规和信访等情况由校纪委监察部门处理。任何情况下均不采纳任何违规私自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的内容作为投诉材料。

举报信箱:贵阳学院纪委信箱:gyxyjw@163.com

举报电话:贵阳学院纪委:0851—85400773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见龙洞路103号,中国共产党贵阳学院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

十三、其他

(一)为了鼓励考生报考和调剂到我校就读,我校给予一定的奖励政策,具体办法请关注我校研究生管理处网站《优秀本科生报考贵阳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励办法(2020年)》。

(二)我校及各培养点以中国研招网信息平台、部门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本办法由贵阳学院研究生管理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贵阳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520